泉州市在经济发展中严把“进”、“退”、“堵”、“疏”四道环保关
“进”,即把好选资招商环境关,集约使用有限的环境容量,优先保障重点项目、高科技项目、关系民生的项目以及符合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建设的好项目。
“退”,即研究建立落后产能、过剩产能的退出机制,通过实施污染企业末位淘汰制和相关的财税政策,使高能耗、高污染行业企业逐步退出市场。
“堵”,即严格控制高污染、高能耗行业发展,同时对未按时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的地区、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致使环境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开发区,未按期完成近海及区域流域整治、区域流域环境功能超标的地区启动限批政策,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。
“疏”,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,推行清洁生产,加快传统行业的技术改造步伐,推动现有工业园区向生态化方向转型,积极倡导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,提升经济发展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