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领取考试报名发票的通知
一、选择省(中)直考区网上报名的考生,根据本人需要,按下表通知的时间,到省职考办(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)领取考试报名发票。逾期不再办理。
二、选择各市州考区网上报名的考生,根据本人需要,按当地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发票。
三、考生领取发票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。
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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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|
环保工程师 |
8月27日至9月30日 |
逾期不再办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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