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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2009年环保工程师领证通知

省直考生,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:

  本局定于4月19日开始发放09年 审计、统计、房地产估价师、房地产经纪人、环保、一二级结构、城市规划师、企业法律顾问、土木(岩土)、土地登记代理人、出版资格考试的证书。通过考试的省直考生请 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(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)。领证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2:30—5:30(周五5:00),节假日休息。各地市考生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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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

  二○一○年四月十九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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