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
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市、县(区)人事(人事劳动保障)局、建设局(委),各勘察设计单位,区直有关部门,中央驻宁有关单位: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7]148号)、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建注[2008]3号)精神,现将我区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考试时间及科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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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 9月20日 |
8:00—11:00 专业知识考试(上) 8:00—12:00 基础考试(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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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7:00 专业知识考试(下) 14:00—18:00 基础考试(下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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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 9月21日 |
8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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